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金凯路-高岭路)等6条路“白改黑”工程已由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南经管复〔2015〕4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建设规模:6条道路沥青砼罩面工程,其中友谊路(金凯路-高岭路)长1485米,宽度40米;国凯大道(友谊路-国凯二支路) 长800米,宽度40米;国凯大道(同兴路-那历路) 长967米,宽度40米;洪胜路(同德路-那历路) 长537米,宽度22米;国凯一支路(国凯大道-高岭路) 长453米,宽度22米;国凯二支路(国凯大道-高岭路) 长346米,宽度16米。
项目编号:JKJC2015040146
合同估算价: 3469.8543 万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友谊路(金凯路-高岭路)等六条路“白改黑”工程包括清理整治现状旧水泥砼路面,对设计范围内的管线井进行加高围护等改造,在处治合格后的水泥砼路面上加铺沥青砼罩面层,并布设交通标线。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必须一致)。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5月27日 9:00 时至 2015 年6月 2日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nnjs.net)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 2015 年 6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到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一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可凭上述证件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3000元(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6 月 17 日 9时
00 分,地点为 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六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6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www.nnjs.net、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nda.gov.cn/、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六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0771-4515719)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南宁市洪胜路5号 |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
邮 编: 530031 |
邮 编: 530000 |
联 系 人:胡工、小黎(财务) |
联 系 人:何佳欢、彭定美 |
电 话: 0771-4950540、4979524(财务) |
电 话:0771-5595399 |
传 真: 0771-4950540 |
传 真: 0771-5595399 |
201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