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宏象标准厂房更换玻璃幕墙工程通过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分包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宏象标准厂房更换玻璃幕墙工程(重)
2、工程内容:固定玻璃幕墙(钢化中空玻璃、白玻璃、6mm+12mm+6mm)71块、平开玻璃幕墙(钢化中空玻璃、白玻璃、6mm+12mm+6mm)10块、固定窗玻璃(钢化中空玻璃、白玻璃、6mm+12mm+6mm)42块、推拉窗玻璃(钢化中空玻璃、白玻璃、6mm+12mm+6mm)15块、单层固定窗玻璃(钢化白玻璃、8mm)16块、单层推拉窗玻璃(钢化白玻璃、8mm)4块等,需要吊篮施工。
3、工期:总工期30 天。
4、工程承接模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二次搬运、包管理、包税金、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辅材、包水电、包架子、包工具设备等;招标人现场提供水电接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能力和经验,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的施工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4月16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18日18时00分。
2.发售地点: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创意标准厂房A栋762号房。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核。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单位应于2024年4月19日10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创意标准厂房A栋762号房,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南宁荣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姚工 0771—4739554
2.监督部门: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 0771—4739076
南宁荣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