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司建设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标准厂房、创意标准厂房及宏象标准厂房等三个项目,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拟采购水土保持设施监测说明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单位。具体需求如下:
1、项目名称:标准厂房水土保持设施监测说明及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服务。
2、建设规模:
(1)现代标准厂房:占地面积约51亩,共建设6栋标准厂房,1栋研发楼,1栋宿舍楼,总建筑面积约106322平方米,项目于2015年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2)创意标准厂房:占地面积约为27.46亩,共建设一栋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2554.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1729.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24.98平方米,地上一共九层(局部十层),地下一层(主要是配电房、水泵房、油机房),建筑高度约38.6米,项目于2017年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3)宏象标准厂房:占地面积约为18.84亩,共建设四栋单体,无地下室;其中一栋12层的研发厂房,高度约44米;三栋6层的装配车间,装配车间高度约28米;总建筑面积约30315.2平方米,其中:研发厂房建筑面积约11712平方米,装配车间建筑面积约18603.2平方米,项目于2017年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注:以上项目建设地点均为南宁经开区,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3、采购预算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4、采购范围:现代标准厂房、创意标准厂房、宏象标准厂房水土保持设施现状监测说明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备案审批等内容。
5、服务期:
(1)接到我司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现状监测说明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备案。
6、报价要求:报价包含验收报告编制费(含现状监测说明)、专家评审费及会务费(如有)等所有费用,且不得大于采购预算价。
7、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经营范围包含水土保持相关内容。
8、其他要求:
(1)现场踏勘由各单位自行前往,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成交单位负责联系、协调主管部门,办理本项目水保验收报批手续。
(3)成交单位将分别与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标准厂房水土保持设施监测说明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合同、与南宁嘉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创意标准厂房水土保持设施监测说明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合同及宏象标准厂房水土保持设施监测说明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合同。
请具备相关资质且有意向承接本项目的单位,按附件:报价函的要求填写报价内容,在2023年9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交到我司921办公室(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绿港创意产业园A栋),逾期送达或采用邮寄、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一概不予接收。
附件:1.报价函/Uploads/file/20230915/20230915093106_97478.docx
2.合同格式/Uploads/file/20230915/20230915093113_62102.docx
南宁嘉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15日
(联系人:梁工 0771-495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