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吴圩镇3号路涉及通信线迁改工程已由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南经管审复[2020]1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建昶SG21-06-081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南宁市吴圩镇3号路
建设规模:包括迁改吴圩镇3号路红线范围内跨路运营商通信线路约60条,长度约2000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估算价:670万元
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迁改吴圩镇3号路红线范围内跨路运营商通信线路约60条,长度约2000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单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 (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 (2)1+N模式:① 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② 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人员。
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1请于2021年9月18日0时00分至2021年10月13日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 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等。
注: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澄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5.2为进一步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可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2)投标文件邮寄方式寄送注意事项见下文5.3-5.9。
5.3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否则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截止地点的,投标人后果自负。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投标截止,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的企业账号及密码或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代验证。未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的,作无效投标。
5.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见下表),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手机+办公座机):
5.6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告知招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7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黄成斌联系电话:0771-5501091
5.8关于投标人的报价(除所有投标人现场递交标书外)。
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5.9关于如使用邮寄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9.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投标文件的邮件外封包处的“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并准确填写“联系电子邮箱”。
5.9.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5.9.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综合评估法
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b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jkq.nanning.com.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nnlgjt.com/(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以及南国早报上发布。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电话:0771-4516306)
11.1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招标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A座8楼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
联系人:梁工 联系人:黄成斌
电话:0771-4951091 电话:0771-5501091
电子邮箱:3322980004@qq.com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