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严格管控城乡聚集性祭扫活动,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
清明能否到公墓祭奠先人?
3月18日,自治区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继续暂停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放、骨灰花坛安葬等群体性活动也列入禁止范围。
在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祭扫服务的情况下,分散在乡村山野间的墓地,可否祭扫?须遵从哪些规定?
可以祭扫,但是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3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管控城乡聚集性祭扫活动,不得举办聚集性祭祀祭祖扫墓活动,不准进行家族性、宗族性大规模聚集扫墓,严禁祭祀祭祖后进行群体性聚会聚餐。
不听劝阻者依法依规查处
通知还明确规定,对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和打击。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群众不能到各大殡葬机构、墓园开展祭扫活动,清明如何祭祖寄哀思?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推广公益代为祭扫、网上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供广大群众进行远程祭扫和纪念追思。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官网、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快建立网络祭祀平台,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
探索网上缴纳或延期缴纳墓地管理费、骨灰寄存费等便民服务措施,减少群众现场办理业务人数。在严格收费管理前提下,可拓展代为祭扫、敬献鲜花等简约文明的代理服务项目。
积极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倡导网络祭扫、小规模家庭追思、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提供代为祭扫、网络祭扫等服务
今年清明节期间,自治区民政厅将通过视频直播和建设网络祭祀平台,积极推广公益集体代为祭扫、网上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供广大群众进行远程祭扫追思。
其中,全区代为祭扫活动统一于2020年4月4日(清明节)上午10:00—11:00举办,全区代为祭扫活动主祭场设在南宁市殡葬服务管理处,全区各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设置分祭场。代祭扫流程有宣读祭文、默哀仪式、鞠躬仪式、献花仪式、放飞仪式。届时现场不邀请群众出席,只邀请少数的民政部门人员和媒体人员参加,市民可通过网络平台参加代祭扫活动寄托哀思。
来源:“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综合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自治区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