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井货运中心道路配套工程【同兴路跨线桥(洪历路—海城路)】,已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南经管审复[20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JB-ZB-2019-027(重)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东面。
建设规模:新建沙井货运中心道路配套工程【同兴路跨线桥(洪历路-海城路),总长约1.33千米(其中桥长1.12千米),宽约30米。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引桥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等工程。
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估算为25000万元(以经开区管委会批复为准)
合同估算价: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为887.54万元;其中:设计费估算为:757.46万元(暂时采用暂定建安费用25000万元作为设计费的计费额,,最终采用经开区财政局审定的本工程建安费用结算金额作为设计费的计费额),勘察费用估算为100万元,可行性研究编制费约为:24.08万元,可行性研究评估费约为:6万元(已包括编制、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费用,即由中标人在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后,自行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且编制、评估成果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通过)。
设计服务期限: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前期工程勘察 √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可行性研究评估等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设计遗留问题、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应配套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有铁路综合设计甲(II)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③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2017 年第 9 号令,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工作,备案专业含铁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服务范围含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 近 三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具有至少 1 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分别具有工程设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铁路工程专业设计和工程设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桥梁工程或市政立交工程专业设计项目一个,或者建安费不低于10000万元的铁路工程专业设计和桥梁工程或市政立交工程专业设计项目一个,需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有要求,须提供企业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审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铁路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或道路交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近 三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具有 1 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工程设计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铁路工程、市政桥梁或市政立交工程项目专业设计,或者建安费不低于10000万元的铁路工程、市政桥梁或市政立交工程项目的专业设计,(指功能、规模等相近,需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图纸设计成果签名页)。
投标人设计业绩与项目负责人设计业绩可为同一个项目。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勘察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可行性研究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备市政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桥梁工程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桥梁工程设计类)职称;
铁道工程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铁道工程设计类)职称;
道路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或道路交通类)职称;
照明、交通设施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机电工程类)职称;
绿化工程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绿化工程设计类)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给排水设计类)职称;
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执业资格(职称):中级及以上(造价类)职称或注册造价工程师。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7.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勘察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7.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9年 06 月 26 日至2019年 07月 0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凭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报名,否则投标无效。
5.2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采用网上浏览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nnggzy.org.cn ),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5.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根据《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停止收取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相关通知》(南建招投标【2019】3号文)有关精神,本项目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再检查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作为评审内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07 月 16 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8.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jkq.nanning.gov.cn/、南宁绿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nnlgjt.com/以及南国早报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0771-4972301)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 地 址: 南宁市白沙大道1-6号白沙苑1~3层
邮 编: 530000 邮 编: 530031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0771-4951091 电 话:0771-4923450
传 真:0771-4950465 传 真:
电子邮箱: 3322980004@qq.com 电子邮箱:522493185@qq.com
2019年 0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