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法律知识培训现场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物权法的认识,了解物的归属,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 6月14日下午, 绿港集团在丽汇工业园303会议室举办物权法法律知识培训。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共96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由绿港集团聘请的法律顾问韦仁林律师进行主讲。
韦仁林律师通过八个案例,讲解了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异议登记的条件、效力、后果、作用;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效力,预告登记与备案登记的联系与区别;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和效力;物权变动的公信原则;什么是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条件、范围、效力;遗失物或隐藏物;物权法司法解释的共有关系等知识。短短两个小时,枯燥、深奥的知识,通过案例分析,让大家掌握了物权法的基本知识。
绿港集团的干部职工通过物权法法律知识培训,清楚地知道国家、集团、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家懂得如何更好地维护绿港集团的合法权益,保护好集团的财产,通过规范物权人的权利义务,为物权人充分利用财产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绿港集团经济的健康发展。(纪检监察审计部 孙雁秋/文、兰赤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