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洪沟(友谊泵站)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那洪沟(友谊泵站)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已由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南经管审复【2017】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立项号:南经管审复【2017】13号
报建号:13170024
建设地点: 南宁市经开区
建设规模: 占地约10亩,日处理污水为8000吨(具体按招标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
合同估算价: 150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9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7 月。
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对那洪沟(友谊泵站)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所有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工作内容,直至向发包人提交施工质量合格,运行正常的,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备案施工图纸为准);并承担发包人接管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相应污水处理设备的售后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市政行业 工程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和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 1 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 流量在2000m³/d及以上的污水泵站工程或污水处理厂(若泵站属项目的子项目的,需出具项目业主的有关证明)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施工单位和 1 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3 月 29 日 9 时 00 分至 2017 年 4 月 8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gxnnhy)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 9 时 00 分至 2017年 4 月 8 日 17时 00 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gxnnhy)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备注:招标文件售价应当限于补偿印刷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5.3 技术资料押金 / 元。【备注:技术资料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技术资料同时退还押金。技术资料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4 月 19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 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五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签订施工合同后预付30%工程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9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nda.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nnlgjt.com、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xjdzx.com/以及南国早报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监督电话:0771-4515719)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宁绿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洪胜路5号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层
邮 编: 530033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梁工、小伊(财务) 联 系 人: 曾 工
电 话: 0771-4951091、4739055(财务 电 话: 0771-5389203
传 真: 传 真: 0771-5389356
电子邮箱: 3322980004@qq.com 电子邮箱: gxjdgczx@163.com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广西南宁市桃源支行
账 号: 6197 6860 2103
2017 年 3 月 29 日